区域新闻

昌平区沙河汽车报废厂驾驶报废车上路的惩罚

   

  昌平区沙河汽车报废厂驾驶报废车上路的惩罚,很多车主都知道什么是报废汽车,在很多车主的家中也都有报废汽车,有些胆大的车主甚至敢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但是很多车主不知道的是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有哪些处罚。下面昌平区沙河汽车报废厂就来给车主介绍一下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处罚。

  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